近几年来,南京六合法院受理涉中小企业债务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其中不少企业负责人因外出躲债而下落不明,给案件审理、执行带来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和社会稳定。例如,该院目前正在审理的涉及个人独资企业——南京兴旺雨花石玛瑙工艺厂的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前后多达71件,涉案标的4900余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兴明下落不明,给法院的审理、执行均带来很大压力。该院为此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此类案件主客观情况及经营者个人家庭背景等各种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原因

 

1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部分从事出口外贸的中小企业受到2009年金融危机冲击,对外贸易业务大幅度削减甚至逐渐中断,经营业绩缩水,资金无法回笼,造成资金链出现问题。

 

2、中小企业盲目扩大生产。部分中小企业主依靠传统经营方式及运气完成资本初步积累后,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却因为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不能及时更新、缺乏可持续生产力等原因造成问题频出,甚至停产、歇业。

 

3、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普遍紧缩信贷规模,中小企业贷款手续繁琐、融资困难,纷纷转向个人或民间组织借高利贷,高额利息及不当经营导致部分企业无力偿还借款,大批诉讼案件涌向法院。

 

4、中小企业主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中小企业主在获得初步成功后,不是考虑拓展企业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取得更大成功,而是沉迷低俗享受,造成企业资金大量挥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5、家庭矛盾影响。部分中小企业主在家庭资产倍增后,本人及家人不能正确对待、合理安排、理性投资,而是因理财观念不同产生矛盾,甚至引发离婚,并因分割财产造成企业资金实力下降,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二、对策建议

 

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中小企业理性扩大再生产。中小企业增加投资或扩大经营规模均要谨慎行事、量力而行,充分评估经营风险,理性扩大经营规模。

 

2、提升企业主经营能力和素质。政府可组织对中小企业主培训,或企业主自身加强学习,提升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确保企业在复杂的市场形势和商业风险中平稳过渡、转型升级。

 

3、银行给予支持。银行在合理范围内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避免高利贷行为发生,扶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4、法院提供司法服务。慎重把握裁判尺度,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审理好涉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归纳总结,并进行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帮助中小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中小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