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昆打拼多年的张小姐一直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2010128日,张小姐看中了位于昆山花园的一套简装修的二手房。经过与房主满先生讨价还价,最终以650000元的价格成交。合同签订后,张小姐在履行交付最后一笔房款时才发现该房的电线线路及下水管道均受到了严重破坏,如果大修,花费巨大。张小姐认为其买房时综合考虑了满先生所卖房屋的装修及附属的家用电器价值确定该房的最终交易价格。现该房屋的电线线路及下水道严重损坏,就需要拆除原有的装修进行大修,损失巨大。于是,张小姐就扣下了最后一笔房款50000元用于电线线路及下水管道的重修,双方协商未果而对簿公堂。最后,经法院调解,张小姐支付给满先生35000元剩余房款,双方了结此案。

 

该案就是典型的在二手房买卖时对附属设施查收注意不够而引发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房屋出卖人大多使用或装修过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的房款包含了房屋的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的价值。因此,二手房在交易时也最容易产生纠纷。目前,买受人关注较多的是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状况等。但是,许多买受人对房屋附属设施的查收注意还不够。如本案中被告为避免此种情况,买受人应实地查看房屋质量。首先,查看房屋是否有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如擅自占用屋顶露台、走廊,屋内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搭有阁楼等;其次,观察房屋内部管线走向是否安全、合理,有无损坏。天花板有无漏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脱皮的情况等;再次,检查屋内水、电、煤等设施是否完好,可拧开水龙头看看出水的畅通情况;查看房屋的供电容量,以防冬夏空调开不了的尴尬;观察屋内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最后,买受人对简单的新装修还要认真查看是否为了掩盖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