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化”管理 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11-06-16 浏览次数:452
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管理强院”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审判管理工作为抓手,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秉承“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理念,把审判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和高效运转。具体做法是:
以质效评估为导向,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一是完善审判质效考核机制。设定了发回改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和案件评查结果等为主的质量评估指标;以结案率、结收案比、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审理周期等为主的效率评估指标;以调解撤诉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进京上访率、实际执行率等为主的效果评估指标,为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基础。二是完善审判质效分析机制。以审判质效指标为依据,每月召开院务会,专题对当月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通过横向、纵向指标数据的比较,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分析原因,以指标评估体系为决策依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审管工作重点,保证审判工作均衡运行。三是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针对“阳光工资”实施后,一些必要的激励手段没取消,该院重新制定和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将市中院“1+9+7”考核指标引入考核内容,完善了目标管理体系的考评机制,开展“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办案明星”月月评活动,营造“比办案、比质量、比效率、比能力”的创先争优氛围,激发审判人员的办案热情。同时将审判质效指标与政治、经济利益挂钩,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外出考察学习的依据之一。
以权力运行为构架,实现审判管理的常态化。一是科学设置管理机构。构建起以审判委员会为核心,形成以审管办抓审判流程、案件评查,纪检监察抓作风效能、政治处抓业绩考核、办公室抓调研宣传、立案庭抓涉诉信访的多元一体的管理模式。促进审判工作均衡运行,主要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各项工作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合理划分审判权限。制定出台了《滨海法院相关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及其受理审查规定》,重点对民一、民二庭、人民法庭案件管辖进行调整,专门成立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金融巡回法庭,各司其职,既方便人民群众,又严格审判权限,收到较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强化管理职责落实。建立以院长责任、分管院长责任、庭长责任的领导责任制,强化院长、庭长、审管办三位一体的审判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审判管理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将加强审判管理摆在法院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组和审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定案管理机制和院、庭长审核签发法律文书的规定,对案件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以案件质效为抓手,实现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一是坚持逐案质量评查。建立报结案百分百评比制度,将案件报结、质评、归档三位一体化,由专业质评人员和兼职质评人员相结合,严格坚持一案一表和实名通报制度,每月评选出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较差案件、较差文书,以审管通报的形式在院局域网上予以公布。二是坚持每月审判态势点评。根据每个月市中院的审管通报,审管办出具一份反映全院各审判部门、每名法官的审执情况质效数据指标一览表,使院、庭领导和每位法官及时掌握审判质效数据指标的实时及同比情况。三是坚持发改案件剖析。对于发回、改判案件,审管办逐案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指出不足。根据《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确定差错责任,对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分管院领导实行捆绑式责任追究。
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实现审判管理的自觉化。一是提高法官素质。一方面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法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另一方面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以科学理论、审判技能、综合素质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审判一线人员到华东政法大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法官业务水平提升。二是强化管理意识。通过开展“春训”活动、业务竞赛、质效排名,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外出培训、考察学习人人平等氛围,能者优先,庸者无门,特别是近年来在平等竞争的平台上,一批品质优秀、业绩突出的年轻有为的同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充分体现“用干部重实绩,想晋升创实绩”的用人导向,有力地强化了干警认同管理、参与管理的意识,形成了接受管理、服从管理、自律管理的良好局面。三是注重信息应用。完善电话电视会议室、科技法庭,配置了信息网络系统、电话通讯系统、各审判庭电子监控系统和音像录像系统,建立了阳光执行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在审判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既方便了群众查询、了解有关诉讼信息,又为加强审判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