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今天的集中教育谈话,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当事人造成的麻烦,我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今天一定把事一次性解决了。”117日,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法院开放日暨集中约谈被执行人、发放被执行款项活动中,家住贾汪区紫庄镇的马某当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就把执行款全部给付申请人。

 

马某与申请人闫某之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贾汪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履行部分赔偿义务后反悔,并认为自身对此次事故并无过错。自己已经给付申请人闫某4万余元,剩余赔偿部分不应由自己承担,因此拒绝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贾汪法院于2012112日决定对马军实施司法拘留,拘留期间马某数次坚称拒不给付剩余赔偿款项。

 

通过此次法院集中教育谈话活动,马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执行公务,给权利人带来了损害,对前期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诚恳地接受了法院的约谈意见,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赔偿纠纷在约谈中顺利执结。

 

同时,在此次法院开放日暨集中约谈被执行人、发放被执行款项活动中,贾汪法院执结21件疑难案件,发放总标的额199.40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