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为特殊“孤儿”解难
作者:卢克臻 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1-06-16 浏览次数:248
6月15日上午,泗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来到县民政局,为民政工作人员讲解宣告失踪的条件和诉讼知识要点,双方商讨解决特殊“孤儿”的资金救助问题。
这些孩子并不是父母双亡,而是父亲早逝,家庭贫困,母亲因无法承受生活的重担而离家出走,或改嫁外地,从此多年没有任何音讯。孩子既得不到母亲的抚养,也得不到抚养费,只有和年迈的祖父母相依为命。据初步统计,泗阳县共有这样的孩子78人。
座谈会上,泗阳法院对宣告失踪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要求各民政助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办理。通过与民政局的充分沟通商讨,双方达成共识,安排各乡镇的民政助理在各村进行统计,由各村委会出具证明,民政助理及公安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指导当事人案程序参加诉讼,统一汇总到法院,法院将集中立案审理,对确实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人员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帮助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到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