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为预防物业合同纠纷向城管局发出司法建议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11-06-16 浏览次数:310
近年来,启东法院在审理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物业公司在服务和收费等级、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业主一方向法院集体表达诉求,使矛盾呈现群体性、尖锐性等特征。
针对此类情况,启东法院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城管局严格按照小区的实际状况、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核定服务和收费等级;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物业合同纠纷的形成。
日前,城管局对法院司法建议书作出书面反馈,采取三项举措落实法院建议内容:一是健全收费体系,探索包干制、酬金制或菜单式等多种服务价格收取模式,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二是加强监管引导,建立物业企业网络诚信档案制度,营造物业服务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加强与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健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