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创建“123”模式 打造全国首个无讼乡镇
作者:郭玉军 发布时间:2011-06-15 浏览次数:276
近年来,海门法院针对海永乡交通十分不便、群众诉讼困难、人均诉讼率畸高的特点,努力探索和拓宽参与社会综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以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为立足点,通过搭建区域社会管理新平台,挖掘和谐共建新渠道,落实民生服务新举措,积极打造无讼乡镇。创建“123”服务模式即优化1项机制、实现2大对接、切入3大平台,海永乡无一纠纷诉至法院,成为名副其实的“无讼”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化一项机制,当好社会综治“预报员”。海永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一直保持着书记、乡长亲自抓,各村支书、调解员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氛围。该院在此基础上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法官轮流坐班调解为平台,以纠纷调解法律指导前置为载体,建立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共赢制度;协调健全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通报会,做到提前了解社情民意和案件动态,防范小矛盾的升级转化;加强与乡政府、各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邀请开展联合调解,充分发挥非诉调解优势。
实现两大对接,当好和谐共建“指导员”。一是服务对接,开展“法官服务工程”。建立“和谐共建”、“庭企共建”工作机制,以重点企业、涉拆迁地等区域为重点,精心组织“审务四进”活动,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群众和企业正确面对利益观,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二是需求对接,构建“法官挂联指导机制”。以乡、政府、各村(社区)为主体,以不同条线的具体需求为着立点,确定相应的指导法官,负责具体法律指导工作。该院指派三名审判员分别对应与乡政府、村(社区)、调解组织建立共建关系,共同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及纠纷应对处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积极回应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切入三大平台,当好社会管理“服务员”。一是以完善源头预防为切入点,搭建走访排查与提前介入的联动平台。根据近年来的调研情况,该院不断总结海永乡纠纷发生的规律:针对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婚姻恋爱纠纷较多;春耕、“三夏”、秋收秋种、大忙季节争水、争路、争农机具纠纷较多;秋冬交替农闲季节建房、农作物储存、宅基地纠纷较多;春节前后赡养纠纷较多的实际,超前预防,提前介入,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避免矛盾发生。二是以拓展群众参管层面为切入点,搭建民意反馈与促进管理的对接平台。设立“工作意见簿”,及时梳理群众对法院管理、司法审判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与社会管理相衔接方面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沟通,确保民意、民需能够尽快落实,促进社会管理因需而为、不断完善。三是以平缓社会矛盾为切入点,搭建审判机制与社会机制的互促平台。在处理基层多发的婚姻家庭、宅基地等纠纷过程中,基于调解员与威望长者对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情况熟悉,并在本村有一定的威信和情面的有利因素,引入听取村委及调解组织意见、与威望长者现场勘查等方式。在客观了解纠纷背景、将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的同时,也不断促进了基层组织在自身管理、纠纷防范、村民关系等方面的完善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