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大,正规金融功能在农村的缺失加大了农户融资的难度。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很多农民会选择联保贷款,由此也引发了众多涉及联保贷款的诉讼。针对农户联保贷款纠纷上升的趋势,丰县法院对此类纠纷的特点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共同贷款担保,风险相互推卸。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的设计原则,主要出发点就是一户贷款,风险承担能力有限,而几户联合起来,万一一户出了问题,其他户可以帮助偿还贷款。但是,从现实来看,有少数情况是需要贷款的几个人临时成立一个联保贷款小组,小组成员在同一日期或相近的几天内,以农户联保的形式向信用社取得等额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互为借款人和担保,形成了集借款人和担保人于一身现状,一旦有一户出现还贷困难,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便会采取“你不按期归还贷款,我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态度,来保全自已少承担经济责任,减少资金损失,最终造成联保贷款收回难度大。

 

二是贷款的用途发生“变异”,出现垒大户现象。一些私营企业或个体大户偏面地认为申请办理大额贷款要求高、手续多、时间长,不如采取变通方法从信用社套取贷款来得快,部分私营企业就以多个农户名义,通过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使农户联保支农贷款的用途发生“变异”,出现垒大户现象,隐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

 

三是弱势群体联保,增加贷款风险。目前,农户联保贷款存在两极分化现象,强强联保、弱势联保较多。由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户普遍存在联强不联弱心理,害怕承担贷款风险,不愿意与弱势群体农户组成贷款联保小组,因此,弱势群体间的农户相互自愿组成贷款联保小组特别多,贷款风险高度集中。

 

二、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农民诚信意识不强。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环境不佳,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诚信观念,按期归还贷款意识较为淡薄,甚至恶意逃废债务,导致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难度增大,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的积极性。

 

二是静态调查与动动态变化难以统一。近年来信用社虽然组织信贷人员深入农村到户调查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并根据农户的家庭资产、负债、资信等情况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确定贷款授信额度。但是,当前农民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较大,不稳定因素较多。有的农民今天借贷款做生意赚了钱,明天可能做生意亏了本;今天申请贷款养殖,明天可能改变贷款用途用来购车消费,有的甚至用于赌博,信用社难以控制农户贷款专款专用,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信贷风险难以预测。

 

三是农业产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而少数信用社在贷款投放时,没有根据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存在人为缩短贷款期限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要进一步规范农户联保贷款操作行为,优化农户联保贷款营销方式,积极引导强弱搭配联保,不断延伸农户联保贷款功能,推广中小企业之间相互联保,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采取不同的信贷管理办法。

 

二是在贷款投向上要向信用户、信用村倾斜;向懂技术、会管理者倾斜;向经济实力大、抗风险能力强的借款户倾斜;向头脑灵活,能把握住市场变化的农户倾斜;向内外环境适宜,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倾斜;向低风险行业,如传统种、养业倾斜;向市场前景看好,有发展前途的行业倾斜。

 

三是在贷款额度上要合理控制,避免借款人投资项目依靠贷款现象。对传统种植、养殖业贷款;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种、养业大户贷款应区别情况控制在一个合理幅度以势为宜;对个体工商户贷款应以解决其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为目标,贷款额度应控制在其自有流动资金50%以内为宜。

 

四是在贷款手续上,应采取借款人承贷,借款人家属承诺的制度,规避借款人随意改变贷款用途或将贷款转借他人使用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