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感谢您三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教诲,这个月6号中午是我结婚庆典日子,很想您能参加我们的婚礼,不好意思给您打电话,只能以写信的方式将这件事情告诉您,小刚”。这应该说是一封信,也可以把它理解是一份请帖。我把这封信前后看了三遍,为小刚能立业且成家感到高兴,也为三年来与他交流、感化、教育取得实际成果感到欣慰。

 

思绪让我联想到五年前的一件案件中,小刚是个独生子,家住某乡镇街道,父母开个小店,家庭经济状况尚好,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和社会上问题青少年混到一起,经常泡网吧,一次因朋友被别人欺负仗义出手致对方轻伤,犯下寻衅滋事罪,当时刚满17周岁,最终经过社区考察认为小刚本质不坏,偶尔犯错走向犯罪,从教育和挽救的角度,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案件宣判后小刚及其家人都很感谢法院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我和小刚的家人考虑的是如何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能让小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首先,要让小刚与过去的朋友少接触或者不接触,清洁他周边的环境。小刚有位叔叔在南京苏宁电器打工,小刚自小就听其叔叔的话,我就建议让小刚叔叔把他带到南京打工,离开家庭的溺爱让他真正走进社会自食其力,也和以前的朋友隔离,寻找新的环境。依照缓刑犯考察规定,我要求小刚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材料寄到法院。小刚到南京后在他叔叔的引荐下进入南京苏宁电器公司空调安装班,第一个月领到800元工资时,给我写来了第一份思想汇报,体会挣钱难,并且说自己辛勤劳动挣来的钱比家里的钱受花。我回信提醒爬高上底要注意安全,要遵守操作规程。当年底,小刚被评为先进工人,班长发给他200元奖金,回家过年时特地把奖状和200元奖金拿给我看,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不是普通的200元钱,这是单位对他工作上的肯定,也是他人生的起点,我就说这奖状要好好收藏,这200元钱存起来,尽量不用,小刚按照我的要求做了。

 

还有一次,小刚写信告诉我,他一个工友父亲得场大病,他私下寄了200元钱给这位工友家,工友还不知道是他做的,他问我这样做妥当吗?我打电话问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工友呢,小刚说这200元钱对治疗工友父亲的病太微不足道了,但又拿不出过多的钱,所以没好意思落下自己的姓名。我说一个人只要对他人或社会有一份真诚的爱心就行了,做好事不要计较惊天动地,关键要靠点滴行动,小一点的好事做多了,就成为好人了,小刚听后很高兴,小刚的父亲后来听说这件事也很高兴。

 

还有一次,小刚打电话到我办公室,听声音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原来他上门为一客户安装空调,户主看他们汗流浃背倒了一杯水给他喝了,正好被公司巡查人发现了,巡查人员认为他违反了公司不准骚扰客户的规定,扣他当月100元的奖金并要求在班会上检查,他想不通。我问他公司不准喝客户的开水,渴了怎么办?小刚说每次外出安装公司都给每人发一瓶水,那天忘带了。我又问他公司规定不准骚扰客户的目的是什么?小刚说是为了树立公司的形象,我又问公司巡查人员依照规定处理你对不对?小刚迟疑一下说扣我100元奖金就算了,还叫我在班里检查太难堪了,我真不想在这儿干了,我说知道难堪才能避免将来再出现难堪是吗?小刚接受了,当晚在班务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后来再也没听说有什么不顺当的事情。

 

第三年公司给他调整到空调维修班,小刚很高兴,写信告诉我。他决心要认真向师傅学习维修技术,如果能把技术学好,将来回家可开个空调修理门市,不到一年时间小刚已经学会修理简单的空调故障。后来又告诉我,他在南京打工认识老家一女孩在一家蛋糕房上班,待女朋友学会做蛋糕技术后,将来两人回家各自开个门市,把家庭搞的更好,后来听说两人真的回家各自开了个门市。

 

小刚的缓刑考验期在二年前已经结束,之后小刚和我联系也就少了,我基本上也淡忘了对小刚帮教的事情,突然又接到小刚的来信,原来小刚要结婚了。我打断对往事的回忆,拨通信上留下的电话,问清楚具体婚庆地点,表示一定准时参加,小刚听说我去参加他的婚礼非常高兴,提出叫我做他的证婚人,我说证婚人就不宜做了,去参加你们的婚礼分享你们的快乐就行了。放下电话,在寻思送给他什么礼物呢?我把小刚三年来写给我的22封思想汇报重新看一遍,突然醒悟,这些信不正是小刚从一个有过错的人变成今天的优秀青年的写照吗?何不把这装帧好送给他纪念呢?

 

婚礼那天,同桌的人问我与小刚是什么关系,我只说是亲戚,当两位新人到我面前敬酒时,小刚也只介绍是他的亲戚,但我俩在握手时攥的很紧,且握了很长时间。当我把装帧好的小刚三年来写给我的22封信送到他手里时,他感到很意外,这份礼物太沉重了,是对他曾经的问题划上一句号,当时能看出小刚眼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个中的原因只有我俩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