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之情五十载 不敌银行存款三千元
作者:周晶晶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1-06-14 浏览次数:314
五十年时间,当养子已从小孩变成父亲和爷爷时,却被自己年逾八旬的养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这不啻为人间悲剧。近日,东台法院依法调解解除了这段维持了半世纪的收养关系。
原告老夫妇早年因自己没有生育,就收养了老头六岁的亲外甥当养子,本想亲上加亲好老有所养。没想,老头的一个无心之举却让自己成为儿子、儿媳的眼中钉、肉中刺。原来,老人家和儿子一家本同住在一楼内,本来还相安无事。2009年的某天,老人因自己识字不多、腿脚不便,就将存折交给住在集镇上的外甥女代为转存。没想,被养子夫妇俩得知后,他们心理极不平衡:凭什么交给外人不交给我们去转,肯定是老人将积蓄偷偷地给了外甥女!而根据他们的保守估计,老人有六亩多地而且省吃俭用,几十年下来存款肯定不下于五万元!钱呢?老夫妇也是百口莫辩。从此,媳妇见到他们就骂,一骂就是二十多天。为了躲避,他们搬到了几十年没住的牛棚之中,还是骂声不断,甚至被扯掉了电火线,而养子却选择的是沉默和纵容。心寒之至的老两口不得不提起了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只字不提经济补偿,而是只求解除关系后能上五保、度残年。
虽然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这也在拷问着养子的良知。作为儿女,我们的逻辑不应是父母要自己养,他们的财产理应属于我们,而应是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孝敬他们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