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强制执结一起房屋迁让纠纷
作者:王静 刘家本 发布时间:2011-06-13 浏览次数:492
小儿子将本应属于父母的房屋占有,父母无奈,只得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判决之后,小儿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句容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立足人文关怀,使母子俩消解矛盾,握手言和。日前,句容法院妥善执结这起房屋迁让案件。
1991年,史老汉夫妇在句容某集镇建造房屋六间,1993年史老汉领取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建材生意,1997年史老汉领取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直到2005年左右,史老汉夫妇才将该房屋及店面交由小儿子经营,2010年5月,镇政府将沿街门面房进行统一规划,要求各家统一建造,史家大小都商量着要重新翻建成五层的门市楼。
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随之,矛盾却开始了,史老汉夫妇婚后生有四个子女,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史老汉一直认为这房子只是暂时给小儿子经营生意,房子的产权并不是只属于小儿子一个人,但当史老汉提出让小儿子搬出房子的时候,小儿子却拒绝了,小儿子认为,他已经在这个房子里经营生意多年,就该是父母赠与他一个人的财产,如果要翻建,也是他一个人的事,这房子与他人无关,为了把一碗水端平,无奈之下,史老汉夫妇只得将小儿子告上法庭。2010年10月经句容法院判决,支持了史老汉夫妇的诉讼请求,即小儿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房屋内迁出。
在利益面前,小儿子并不顾及亲情,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义务,史老汉夫妇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去做工作,小儿子夫妇就是不搭理,多次传唤其到庭参加调解,也拒不到庭,法院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经过合议,于4月26日依法强制拘传将其带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说明教育,将父母的立场向其阐明,最终小儿子终于同意迁出争议的房子,至此,这起特殊的房屋迁让纠纷得以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