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亲兄弟明算账”,但为了“算清账”,张芝山镇顾家两兄弟竟然大打出手,对薄公堂。这不禁让人感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68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兄弟间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早年,顾家弟弟向哥哥借了一笔钱,哥哥多次讨要,弟弟却久拖未还。去年1124日上午9时许,顾家哥哥带着儿子小顾等人到其弟弟家中去讨债,在院门外便与弟弟发生争吵。争吵中,当哥哥拔下弟弟家大门插销准备进入院子时,弟弟一脚踢在哥哥拔插销的右手上,哥哥随即打开门与弟弟发生打斗。小顾见状遂上前帮助其父亲一起殴打叔叔。见状,弟弟转身逃离,在逃离过程中滑倒在地,此时哥哥趁机拿起院子里的水桶砸中弟弟的额头部,小顾猛踢自己叔叔的右胸部、腰部数脚。致使顾家弟弟额部裂伤、肋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顾家哥哥及其儿子小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分别判处顾家哥哥及其儿子小顾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26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