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换来了五年的牢狱之苦,徐州某浴室一李姓老板娘后悔莫及。

 

李某和丈夫经营着一家洗浴中心,平时主要是李某负责。刚开始,李某还能从事正经的生意。20112月份,为了能多赚钱,李某开始容留他人卖淫。一开始只有二三个人,后来发展到六七个,而这些人竟是李某从某人才市场上“招聘”的。李某与她们约定,不论她们收多少钱,李某每次只提成10元,并让她们住在自己楼上的包间里,来去自如。

 

然而好景不长,2011316日,公安机关接到匿名举报,并迅速对该浴池进行了突击检查,李某容留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东窗事发,李某所经营的“皮肉生意”仅仅维持了一个月就被警方查获。

 

徐州铜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容留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