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法院9日对“世界通”传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施永兵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2007年1月,施永兵在香港注册成立世界通公司,并先后招募强科信等人加入世界通公司。他们谎称“Link-World”软件是由美国投资公司加盟开发的高科技产品,以点击广告赚钱等做虚假宣传。公司设计了“协同分销代理制”的营销模式,将代理商分为6个级别,规定至少一次性购买5张该软件卡,交纳人民币4496元才能成为代理商。代理商则根据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及售卡总量晋升级别,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从而刺激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引诱他人参加。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间,施永兵等人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发展各级代理商13.5万余人,销售软件卡480余万张,涉及购卡金额总计人民币9.9亿余元。

  3月29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主犯施永兵有期徒刑九年,对四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二年,并处相应罚金,涉案赃款予以追缴。判决后,施永兵等人均提出上诉。镇江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