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员伪造材料骗保险 丢了饭碗又坐牢
作者:吴江 臧玉艳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327
32岁的邓某大学毕业后即进入某保险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做了一名理赔员,收入稳定,生活安逸。但是,邓某并没有珍惜这样的工作机会,而是利用职务之便编造材料骗取了保险金12万余元。案发后,邓某被单位开除,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2006年9月份,邓某冒用其同学王某的名义为“章雪”(该人不存在)投保,后于2007年4月伪造“章雪”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居民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火化证等证明文件,骗取公司保险金人民币50000元。该款用于买房。尝到甜头的杜某于2007年11月份,又伪造其姐夫邱某交通事故致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居民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火化证等证明文件,骗取公司保险金人民币80000元。2010年12月20日,邓某的姐夫真的发生交通事故,到该保险公司去理赔。邓某一看事情要败露,向公司坦白自己伪造材料骗取保险金的事实、退回了所有赃款,并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邓某身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邓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且其归案后能认罪悔罪,退清赃款,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因此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