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身份网上交友,暴力胁迫、言语威胁强奸女网友。69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周红亮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86月下旬,被告人周红亮通过网上聊天和电话联系结识了如皋市的女青年颜某,并以虚假身份骗取颜某的信任。77日,某觉察到被告人周红亮的虚假身份后,至盐城找被告人周红亮索要其被周拿走的身份证,被告人周红亮遂将颜某骗至其家中,某见其家境贫寒要走,被告人周红亮随即上前将颜某强行拉至家中的西房间,并将颜某?在床上,不顾颜某的反抗,强行亲吻颜某、扒掉颜某全身衣服,对颜某实施了奸淫。次日早晨,被告人周红亮觉察到颜某已报警便逃离家中。

 

2011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红亮在射阳县城某网吧结识了女青年沈某后,以哄骗、恐吓等方法沈某与其交友,且不让沈某回家。同月27日晚,被告人周红亮将沈某哄骗至其租住处,强行沈某在其租住处过夜,并于次日上午9时许,采用胁迫、殴打的手段强行与沈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135日,被告人周红亮被射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红亮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红亮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周红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