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女友致人重伤 花样年华身陷囹圄
作者:丁立 宋妍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次数:263
80后大学生刘文化因其女友与他人发生争执,遂纠集他人持械殴打他人,致一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既领刑罚又被所在学校退学。
2010年12月10日中午,泗洪县青阳镇某火锅店员工叶子惠(已判刑)与其同事戴千千因琐事发生纠纷并相互争吵。当天下午,叶子惠电话联系在盐城读书的男友被告人刘文化,要求为其找几个人“架架势”,晚上准备找戴千千谈谈。被告人刘文化遂联系周良材叫其找人帮叶子惠打架,并将打架结果告诉他。当晚21时许,叶子惠将戴千千约至某火锅店楼下南侧的巷子内,就中午的事情让戴千千给其道歉,戴千千拒绝道歉,双方发生争执。后,两人均联系人员到场帮忙,双方人员发生争吵并厮打,在打斗过程中,戴千千腹部被戳伤,致腹部贯通,胃、肝脏破裂,戴千千父亲戴十肩部和胸部被戳伤。经鉴定,戴千千的损伤程度属重伤,戴十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化纠集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文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文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文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刘文化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