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依托基层调解组织,采取现场调查取证、现场开庭、现场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一起通行纠纷案件。

 

经查,朱某与王某系邻居,两家向来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耿耿于怀,关系一直不是很好。王某家地势较高,其家堆放的一些杂物正对于朱某后门窗户口,加上王某习惯经常向门外泼脏水,这对朱某家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得两家关系更是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朱某门前有一条路是王某通往其责任田的必经之路,王某也早就想在朱某门前与通往其责任田的路上架一座水泥板以更方便其从事农业活动。去年11月,朱某正准备翻修附房,把一些砖瓦材料和搅拌机等工具都摆在路边。就在朱某准备动工时,王某提出要朱某把路边的施工材料和工具移走,以便于王某正常通行,朱某不同意,两家便由斗嘴发展到动手,后经村委会调解无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到现场勘察,确认朱某摆放的施工材料和工具是否影响到王某的正常通行。随即法官又前往村委会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表兄弟关系,两表兄弟关系倒不是太差,主要是两表妯娌之间在闹矛盾,从而引起打架纠纷。鉴于此案是发生在亲戚邻里之间,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该案,通过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次日,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到镇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干部一同前往纠纷现场,经过三方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朱某与王某达成协议,朱某移除施工材料和工具保障王某通行,而王某今后也要处理好自家的杂物更不能随意泼脏水,保证朱某家的安全和卫生。双方当事人都主动撤回起诉,这起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句容法院针对农村邻里纠纷案件,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也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当地镇司法所和村社调委会干部,及时深入农村事发现场调查取证,就地开庭、当场调解。真正实现了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