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遗嘱引发姑侄矛盾 法官巧解当事人心结
作者:陆芳芳 初晴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318
姑姑生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借给侄子居住3年。然而姑姑死后,姑父却将房子租给了别人。姑侄俩为此对簿公堂,近日南长法院调结该案,姑父一次性支付侄子租房补贴8500元,而侄子不再居住该房。
小赵从外地来锡打工,一个人租房居住。小赵在无锡有个姑姑,姑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与前夫所生,小女儿是与现在的姑父张楠所生。几年前姑姑离婚分得一套房子,再婚后便将该房用于出租以减轻家庭负担。然而今年姑姑突然生病住院,期间写了一份遗嘱,对房子所有权进行了明确:大、小女儿各得1/2产权,房子在租期届满后借给小赵居住,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然而姑姑去世后,张楠待租期届满后又将房子租了出去。
考虑到两人是姑侄关系,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分析下,小赵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他并不是一定要住这个房子,而是怕姑父侵吞该房,损害两个妹妹的利益。张楠听完后立即保证,收取的租金一定会用在两个孩子身上,即使拆迁也会按比例分配给孩子。小赵听后觉得很窝心,便不再坚持原先一定要住进该房的诉讼请求。另一边,张楠觉得小赵一个人在无锡生活不易,主动提出要补贴小赵8500元,并当场交付完毕。一家人在法官营造的温情氛围中冰释前嫌,解除心结。(本文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