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专设“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室”
作者:孙飚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242
今年以来,江都法院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凝聚力量,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室”,积极采取三大措施,狠抓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收到良好效果。
抓资源配置强化源头遏制。在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室”,明确“工作室”工作人员的定位问题,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联合开展工作,专门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配备到位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驻室调解、办案,并聘请3名法院退休老同志担任专职调解员,进驻“工作室”。同时,“工作室”与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妇联、工会等建立共建关系,在全市各镇、村、组、社区等选聘兼职调解员,建立兼职调解员网络。今年以来,有80%的民商事案件进入工作室,其中20%的案件有效化解。
抓诉(执)调对接强化源头遏制。一是把诉讼调解职能向前延伸,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对接。在立案或处理信访案件时,对于婚姻家庭、借贷、相邻纠纷等简单的常规案件,首先建议当事人向“工作室”申请调处。“工作室”同志借助自身和社会各界力量进行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专门调解等方式开展诉前工作,对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由“工作室”法官启动速裁程序,或依法进入诉讼调解和判决程序,使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衔接。二是注重执调结合,实现案结事了。在执行立案、执行实施等一系列工作之前,先由“工作室”进行事前调解,或做钝化和释明工作,既强化调解质量,提高调解协议的当场实现率,又有效遏制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
抓机制完善强化源头遏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室”处理案件范围、程序、结案方式等;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对驻室法官和受托及选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建立监督机制,由审监庭每月对调解的案件进行抽查,进行事后监督,防止出现以调代判、久调不决问题;完善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速裁相衔接机制,用便利、有效、低成本的方式化解矛盾;建立激励机制,对专聘“工作室”的调解员工作情况做好台帐登记,并按质按量给予一定的奖励,使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