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都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借助巡回陪审、庭室联动、和谐共建三项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专职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的“三驾马车”效应,切实将矛盾前沿化解的根基夯实。

 

巡回陪审做“强”人民陪审员。拓展巡回审判的能动司法效应,建立“巡回陪审点”,选取离婚、借贷等多发、易发的常见案例,由陪审员独自“走出去”,分管院长和业务骨干定期对巡回陪审的程序和实效进行考核,切实将陪审机制融入群众工作。

 

庭室联动做“精”专职调解员。注重机制固定化和载体有形化,构建“庭室联动”机制,每个庭区建立两个“常驻调解室”,每个调解室安排两名专职调解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的,法庭派员与专职调解员共同做调解工作,切实增强专职调解员在矛盾前移化解中的作用。

 

和谐共建做“专”司法联络员。主动延伸沟通平台,邀请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共建部门各自确定一名专门的司法联络员,每月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工作动态、拉近关系、加深感情,形成一方需求、八方响应的遍地开花格局,切实提高和谐共建机制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