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儿子被孝顺
作者:华佳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308
故意让年迈的父亲将自己列为赡养纠纷的被告,本意是想借机炫耀一下自己赡养老人的孝行并教育一下三个姐姐,没想,调解协议达成后,自己却成了老父亲申请执行的唯一对象。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此案。
原来,今年79岁的刘老汉一生育有一儿三女,女儿出嫁后,刘老汉与儿子刘某比邻而居,生活还算融洽。虽然按照农村风俗应由儿子照料老人,但刘某越想越不服气,“父亲生了我们四个人,凭什么全部让我养?”于是,刘某出钱替父亲找了律师,让其起诉三个女儿以索要赡养费。但为了诉讼方便,刘某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调解当日,刘某故作高姿态,拍着胸脯说一年给父亲赡养费3000元,质问三个姐姐难道一年几百块钱都舍不得给吗?很快,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年给付刘老汉2600元,其余的三个女儿根据经济能力分别给付1000元、600元、600元。
调解书生效后,三个女儿很快按照约定交付了赡养费。本来,刘某的如意算盘是想父亲反正随自己生活,哪怕调解书上写三万,刘老汉也不会问自己要,而且借机帮父亲谋得了一年2200元的额外收入,父亲应当感谢自己才对。没曾想,父亲当真了,隔三差五拿着调解书向刘某索要2600元,吃了多次闭门羹后,老汉一纸诉状申请法院对刘某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