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新突破
作者:唐正学 耿莉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306
以往人们对人民陪审员的印象是在审判席上参与庭审,一般并不参与诉讼的其他程序。日前,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纠纷案件时,特别邀请陪审员全程参与并主持执行和解,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突破。
谢某和被执行人萧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0万多元,立案执行后,人民陪审员陈女士参与了执行案件的送达、评议、财产调查等各个阶段,因为陈女士长期从事妇女工作,同为女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谢某和萧某对她所说的话比较信服。合议庭决定,由陈女士“挑大梁”,主持执行和解,陈女士从法律、人情、社会影响等各方面释法析理,分头做谢某和萧某工作,最终促成两人达成和解,谢某同意萧某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
苏州市金阊区法院今年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规定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原则上都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且陪审工作范围不仅仅包括参与庭审,还扩大至司法鉴定、执行、司法建议、信访答复、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
金阊法院政治处法官尤慧介绍说,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处理,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发挥陪审员“亲民”的优势,通过释法析理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涉诉信访。
据了解,2010年,该院还曾试点由人民陪审员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迅速得到相关单位落实,收获良好成效。此次,人民陪审员主持执行和解,是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展示司法民主的又一全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