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
作者:杨青松 发布时间:2011-06-08 浏览次数:235
“刚才政府领导的发言很诚恳,让我看到了政府对我起诉问题的重视,看来是执法人员在态度方法上有问题,领导也不知情,我起诉也就是出口气,并不是要让政府难堪,我完全同意与被告协调解决问题,如协调达成一致,我自愿撤诉。”5月29日上午,原告王某在开庭结束后对被告某区公安分局领导道出了以上肺腑之言。
2009年,高港区下发了《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的通知》,通知列举了六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为确保该项制度有效落实,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对行政机关“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的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近年来,高港区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200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件,高港区本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2010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当地群众纷纷感言,“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听取我们的发言,这是过去我们老百姓不曾想到的,只要行政首长能重视我们的事情,我们会从心底相信政府、相信法院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