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许多 发布时间:2011-06-07 浏览次数:221
近年来,建湖法院紧紧立足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了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2010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和盐城市委赵鹏书记的充分肯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政法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奖”。
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防控社会管理的源头。该院将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先机条件和优先选择,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外,调整充实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将人员由3名增加到6名,返聘退休老同志2名,充实调解一线,2010年,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1211件,有效减少了社会管理中突出问题的发生。
大力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该院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对接和专门领域的诉调对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调解工作,形成共同及时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合力,该院先后在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单位聘请了特邀调解员,在全社会夯实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三年来,共同化解了近5000件矛盾纠纷案件,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大力改进诉讼服务工作,完善社会管理的网络。该院将立案大厅改造升级为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面积达340平方米,新增多项诉讼服务职能,确保社会管理更加全面、便利和快捷。同时,构建了人民法庭“一台一站一点”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即在3个人民法庭大厅设立诉讼服务台、在法庭驻地之外的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设立诉讼服务点,将社会管理的网络延伸到每个集镇和村(居),完善了社会管理的一体性网络,真正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