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陵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要求,以打造幸福扬州、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大局为中心,依法履行司法职能,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促进了涉诉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

 

设立调解工作室,搭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在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相关事宜,实现诉讼程序和人民调解在法院内的有效衔接,并专门聘请一名法院老庭长和一名具有法律本科文凭的人民陪审员担任调解员。法院还安排各业务庭副庭长轮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值班,帮助指导调解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锻炼和提高。

 

畅通沟通渠道,实现工作网络对接。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与区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民调组织、工会、妇联、消协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有关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的新动向,会诊重大、疑难纠纷,解决诉讼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对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实行调解指导员制度。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骨干担任各级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帮助调解中心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并通过个案指导、专题指导、例会指导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从各行业中选聘调解经验丰富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员网络,促进诉讼调解和社会大调解的有效衔接。

 

拓展诉调对接工作范围,扩大办案效果。根据上级法院规定,除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纳入诉调对接范围外,我院还将医疗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民事案件纳入诉调对接的范围。通过调解医患纠纷,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偿试恢复性司法举措,在惩处犯罪行为的同时,保证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业务对接。为发挥大调解的各项功能,保证大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方案与法院解决纠纷的方案基本一致,我院注重发挥法院对大调解的指导与监督功能。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调解员法律业务水平,增强调解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的能力。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共组织观摩庭审10余次,参加旁听庭审的调解员达到100多人,为调解员通过近距离接触审判、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造条件。开展协议点评工作,由人民调解指导员对所挂钩的调解中心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定期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加以指导改正,保证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实际履行。

 

建立绿色通道,实现程序快速对接。为使法院及时介入调解中心调解未成功纠纷的处理,最大程度地巩固和利用大调解工作成果,我们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尽量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效率,同时落实各项司法利民、便民、亲民措施,使大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的优越性更加凸显,群众对司法和诉调对接工作更加满意,认同度更加提升。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诉调对接合力。在诉调对接工作中,我院注重与公安、检察、司法、信访、房管、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工青妇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整合工作资源,实现双向互动和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大调解与诉调对接机制的社会功能,发挥诉调对接“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做好矛盾排查和预警工作,对于苗头性、突发性、尖锐性、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气,积极介入,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做好我院诉调对接工作,我院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对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财力与物力给予支持,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的帮助,协调处理矛盾易激化案件,帮助解决诉调对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