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加大案件评查的力度、广度与深度,扬州中院不断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今年,由全院19位审委会委员对本院2010年度审结的案件,随机抽取185件进行了专项评查。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质量,本次19位审委会委员评查的185件案件涵盖了市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及包括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审员等四类审判职务人员所审结的案件,其中调解结案的案件占评查总数的30%,判决结案的案件占评查总数的70%。

  评查结果显示,扬州中院审判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并呈良性发展的态势,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普遍较强,“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正深入到审判人员的思想并表现在审判工作中,裁判文书的说理越来越受到审判人员的重视,评查通报除对值得肯定的案件提出表扬外,重点对被评查案件在诉讼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卷宗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点名到业务庭、承办人,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整改案件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