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五项制度”强化党建指导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1-06-02 浏览次数:266
6月1日,南通中院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法院党建指导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通过建立“五项制度”切实强化对下党建工作的指导,这五项制度是:
定期沟通交流制度。中院专门成立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中院党组与同级党委党建工作部门之间、中院党组与基层法院同级党委之间的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遇到的问题,促使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挂钩联系指导制度。每个中院领导都确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法院,并对各自联系点法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提高所在单位党建工作能力。
党建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举办集中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党务工作者参加上级法院或地方组织的党建教育培训。
重大事项参与和报告制度。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中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严格执行法院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加大上级法院党组协管干部工作的力度。
党建工作巡查制度。中院派出司法巡查组定期对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法院领导班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干部选任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司法方向、司法作风、司法队伍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