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兄弟不和怒上法庭 七旬老汉凄然诉讼告赡养
作者:姜丽娜 发布时间:2011-06-01 浏览次数:336
为制止同胞兄弟为金钱反目,陈老汉一纸诉状将两兄弟诉至法院讨要赡养费,今日,宿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了这起令人沉思的赡养案件。
陈老大与陈老二均是陈老汉的儿子,在陈老大到待婚年龄时,陈老汉为其建造房屋三间作为陈老大的婚房之用,陈老大婚后又自行添置偏房三间,后陈老大经济状况好转,便在城里购买了商品房并举家迁往城镇,将原房屋让与陈老二居住使用,其后陈老二对部分房屋进行翻建。2010年底,由于村镇改造,陈老二所居住的房子在拆迁范围,政府给予陈老二一笔拆迁款,陈老二给了陈老大5000元算作其自行改造房屋的补偿款。陈老大给陈老二出具一张“就房屋拆迁款一事就此了结,不再主张”的条据。2011年4月,陈老大从他人处听说陈老二得到的拆迁款有十二万之巨,认为自己吃了亏,于是将陈老二诉至宿豫区法院要求陈老二给付其应得房屋补偿款7万元。陈老汉得知陈老大诉讼事件后,愤怒异常,认为所拆迁的房屋系自己所建,而且早在十几年前陈老大已将房屋让与了陈老二,就拆迁兄弟也已达成协议,现陈老大却为一点利益,将同胞之情弃之脑后,把同胞兄弟诉至法院。陈老汉生气之下,将两兄弟诉至法院要求给给付赡养费。
了结案后隐情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分别找来两兄弟做工作,从“血浓于水”及“亲情伦理”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指出“毁情易、续情难”,利益可以再争取,而亲情失去则不会再有,并讲出了陈老汉诉讼后的良苦用心。最终,在真情及亲情的呼唤下,本起案件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