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为琐事殴打母亲,警察到场后不仅不停手反而殴打前来劝阻的民警,近日,被告人韩某因为妨害公务罪获刑7个月。

  2011年1月10日18时许,40岁的被告人韩某在其父母家中因琐事与父母产生激烈争吵,脾气暴躁的韩某竟然殴打其母亲,其父阻拦不成,遂拨打110报警,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洋河派出所两民警赶到现场处警。在警察到场后,韩某依然嘴里骂骂咧咧并用棍子追打其母亲,两民警在口头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去夺韩某手中的棍子。气急败坏的韩某转而殴打两民警并致他们面部、脖子多处受伤,经鉴定两民警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韩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一审判决后,韩某没有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