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打造“法制校园”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11-05-31 浏览次数:288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以创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抓手,精心打造“法治校园”。
选任法治副校长。选派未成年人审判经验丰富、通晓青少年心里的法官,担任辖区8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情民意和青少年学生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
举办“法院开放日”。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到法院参观学习,通过参观镜园法文化中心、增加法制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通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引导在校生遵纪守法。
建设校园法文化。结合在校生涉法需要,在校园内道路两侧、餐厅、图书室、运动场等场所等设置青少年普法公益宣传牌、遵纪守法提示牌,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
设立心理咨询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矫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同时注重对在校学生的心理辅导,通过定期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解决心理问题,呵护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