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徐州男子李某听闻债主要账,竟“先下手为强”纠集他人持械吓跑债主、打砸车辆,更为离谱的是李某等人还将债主的朋友非法拘禁数个小时。5月26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同伙2人分别获刑。

  李某有吸毒的恶习,并因此债务缠身。2010年年关将至,李某听说债主戚某向他的借贷担保人索要欠款,为了“摆平”债主,李某纠集了两人携带木棍、砍刀驾车直奔戚某住所,在铜山区某镇,李某发现了驾车经过的戚某等人。当时债主戚某和朋友相约共进晚餐,分驾两辆汽车正驶往饭店,看到李某等人来势汹汹后,戚某见势不妙不等他们上前就弃车逃跑。而李某等人并未追赶,抄起“家伙”砸毁了戚某留下的汽车,并将戚某朋友们驾乘的车辆围住。在要求车内三人下车遭到拒绝后,李某等人恼羞成怒,砸碎车窗玻璃将车内人拽出。随后,李某等人将三人押至徐州某小区拘禁,并进行殴打,直到晚上9点才将三人放走,后经鉴定车辆的损坏价值为6千4百余元。2010年10月李某投案,其两名同伙陆续归案,检察机关对李某等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后铜山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三人结伙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李某等人以拘押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李某犯罪后,虽然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自首,但其主动投案,相对节约了司法资源,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数罪并罚判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某的同伙分别获刑1年4个月和6个月。宣判后,3人均在法庭上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