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朱副局长收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的来信,感谢法官多次将执行款送到其家里,并表示今后不再要女儿给任何赡养费。一起“养老”案在法官的“原情执行”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家住本市唐闸镇的七旬老汉陈某左脚残疾,并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其退休金除用于就医外已无法维持他们的日常生活。陈某迫于无奈,将唯一的女儿告上法庭。经调解,女儿分别于2009年3月底和12月底前补贴陈某500元,以后每年底前补贴1000元。

  因女儿未给付首笔赡养费,陈某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进行强制执行,而是从审理卷宗中找到陈某女儿的联系方式,积极与其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因陈某腿脚残疾,不方便到法院领款,法官主动将执行到的钱款送至其家中。此后,每到付款时间,执行法官都主动联系陈某之女,要求其给付赡养费。然后,执行人员再将执行款送到陈某手中,此举令其非常感动。去年底,陈某的退休金增加了200多元,已能勉强维持其晚年生活。为不再劳烦法官上门送钱,陈某致信法院表示以后放弃女儿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