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在线提高信用卡额度 借机骗取钱财
作者:郭奎 沈广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337
谎称能够通过网络帮人提高信用卡额度,实则借机套取信用卡信息诈骗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刘某,近日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0年12月28日,刘某在某论坛发布一条帖子,声称能够帮助他人在线提升银行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并留下QQ号码作为联系方式。次日,被害人韩某在家中上网浏览到该条信息后即与刘某取得联系,并在刘某的要求下提供了其银行信用卡的登记信息。刘某利用获取的被害人信用卡信息,通过银行服务电话,将信用卡登记手机号码及密码进行了更改。随后,刘某在12月30日、31日两天期间,使用该信用卡,先后六次在淘宝网、拍拍购物网等网站,购买总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移动电话充值卡,并以9.5折的价格通过互联网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刘某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6000元,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决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