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无讼村居”
作者:金永南 朱洪 发布时间:2011-05-25 浏览次数:235
为有效整合司法职能与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增强社会管理的合力,通州法院开展法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无讼村居”活动。5月20日,平潮法庭法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无讼村居”活动正式启动,法庭聘请了17名平潮镇大学生村官为“无讼村居”协理员,并建立九项工作机制,确保共建效果。
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建立平潮法庭法官与平潮镇大学生村官名册,由一名法官定点结对一名大学生村官,并公布双方的工作联系电话。设立“无讼村居”QQ群,用于双方交流工作信息和工作经验。
建立工作研讨机制。由法庭与司法所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讨会,共同研讨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中遇到的新型疑难复杂纠纷,并每季度向镇党委、政府通报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建立矛盾纠纷共同预防机制。法官和结对村官定期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力争将纠纷消弥在萌芽状态。对辖区内的涉诉信访案件,定期进行回访,稳定上访人的情绪。
建立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机制。结对法官与大学生村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外调解、诉前调解,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化解在诉前。
建立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机制。法庭每季度组织大学生村官及村民旁听一次庭审,每季度召集大学生村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大学生村官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
建立法官进村居工作机制。结对法官每周在村居工作半天,与结对的大学生村官共同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进行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大学生村官驻庭工作机制。大学生村官驻庭协同法官或接受委任单独调处所在村居纠纷,协助法官至所在村居调查取证、执行案件。法庭通过法定程序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人民陪审员。
建立社情民意沟通机制。在村居将结对法官的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向群众公布,积极畅通群众与法官的沟通渠道,真正实现“村村有法官,有事找法官”的良好法制环境。
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对在创建“无讼村居”活动中,工作成效显著的大学生村官,镇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大学生村官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