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超车太疯狂 外甥致死太冤枉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1-05-25 浏览次数:300
为超越前方行驶的变形拖拉机,被告人侯某不顾坐在后面的外甥陈某的安全,致陈某颠簸掉到地上,被变形拖拉机碾压致死。5月24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泗洪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侯某驾驶牌号为苏NPB3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泗洪县朱湖镇苗圃村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千米+200米处时,在超越前方由王修武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牌号为苏1309611的变形拖拉机时,乘坐其摩托车的陈俊燃(系被告人侯某外甥)因颠簸掉到地上,被王修武驾驶的变形拖拉机碾压致伤,在送医院途中死亡。经泗洪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侯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侯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侯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