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拆迁引发的职务犯罪人数明显增多,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该类案件5件,涉案的12人被判处刑罚,占职务犯罪总人数的40%,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拆迁职务犯罪的特点

 

1、窝串案犯罪严重。2009年拆迁职务犯罪案件为23人,2010年为39人,窝串案犯罪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一般职务犯罪。

 

2、犯罪人员身份不一。被告人中除1人为负责拆迁工作的主要领导外,大多为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手中有较大权力,从拆迁的前期工作到拆迁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等环节均有涉及。

 

3、犯罪类型比较集中。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大多集中在贪污、受贿等犯罪类型,并且一般同时存在贪污、受贿犯罪,也有部分人员涉及到挪用公款等犯罪。

 

4、犯罪手段较为单一。被告人所使用的犯罪手段一般都是违规提高拆迁标准、扩大计算面积、虚增拆迁补偿或者重复拆迁等手段,从而为拆迁工程队、拆迁户等谋取非法利益。

 

5、犯罪影响较大。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不但酿成政府部门资金方面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还增加了城市改造的难度,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廉洁形象。

 

二、拆迁职务犯罪增多的原因

 

1、拆迁人员之间关系松散,难以管理。针对某一地块的拆迁,政府往往会从各条线抽调部分人员组成临时的工作组,因此缺乏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较为松散,难以形成系统的法制教育,造成部分拆迁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容易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操作过程不透明,易被钻空子。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公开、公正、透明的操作流程,涉及拆迁的相关群众无法参与到监督工作中,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提供了较大空间。

 

3、拆管不分,管理缺位。在拆迁工作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加之拆迁增加补偿等环节过于随意,弹性空间太大,极易引发腐败。

 

三、完善措施及预防建议

 

1、规范拆迁工作程序。规范拆迁工作的流程管理,对在拆迁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的环节,实施“阳光工程”,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扩大群众参与力度,进一步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2、加强拆迁队伍建设。拆迁监管部门应当提高拆迁、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入门槛,抓好岗前培训,筛选一批资质级别高、信誉好、业务和思想素质都过硬的拆迁、评估机构和人员从事拆迁、评估工作。

 

3、严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上级督察,同时通过增加抽查环节,提高抽查频率等手段,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剖析此类犯罪发案的新特点和发案的新原因,在行业内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拆迁人员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