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手头紧,听说朴树比较值钱,就打起了村委会集体所有的朴树的主意。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树木案件。

 

20112月下旬,张强找到自己的老伙计杨秋,商量挖点树赚点钱花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携带手锯、铁锹、铁镐等工具,在句容市某村西侧的山上,盗挖该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胸径21cm朴树1棵,价值人民币1100元;胸径20cm朴树1棵,价值人民币1000元;胸径10cm10cm16cm三株一体朴树1棵,价值人民币700元,合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2800元。后经他人报警而案发,张强于当日下午在运赃途中被抓获归案。

 

诉至句容法院后,经法官审理认为:张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集体财物,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决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其老伙计杨秋也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