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到派出所要求处理纠纷,只因民警答复不周,便趁酒意怒打民警,致值班民警受伤。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张某等五被告一审被判处九至十月不等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20112月某日12时许,张某等亲戚五人一起吃饭,五人喝了三斤酒后,对该派出所之前处理的一起打架纠纷心生不满,五人遂赶至派出所,要求民警立即予以处理。民警以休息时间为由,要求五人下午工作时间再来处理,张某不满大怒,翻过派出所自动伸缩门欲殴打民警,其余四人中三人也随后翻过,四人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值班民警谢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期间该五人还揪扯、推搡前来劝阻的民警,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诉至句容法院后,经承办法官审理认为:五被告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做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