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十余年 法官调解释前嫌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5-23 浏览次数:312
近日,宝应法院曹甸法庭充分运用“庭审调”,调处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梅某系亲戚关系,十几年前,梅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8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梅某却没有还钱,陈某顾及到亲戚情谊不好意思追要。后来,见梅某迟迟没有还钱,陈某不得不向梅某索要,谁知梅某声称自己没钱,多次推托。这让陈某十分气愤,遂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梅某归还借款。
庭审时,通过陈某的陈述,承办法官意识到陈某还是比较看重自己与梅某之间的亲戚情分的,他也知道梅某现在经济比较困难,之所以提起诉讼并非是要梅某完全归还8000元借款,而是对其长期拖延抵赖的行为非常恼火。考虑到如果陈某的心结无法打开,他与梅某的矛盾极有可能更加尖锐。于是,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耐心倾听陈某的讲述,并以情动人,试图用亲戚情谊化解陈某的愤怒。接着,承办法官又对梅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欠款不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承办法官的反复调解,梅某主动向陈某表示歉意,请求陈某的谅解,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还款。看到梅某态度的转变,陈某表示谅解,并当庭要求和解。考虑到梅某的实际困难,陈某最大限度降低了欠款数额,梅某当庭一次性归还陈某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