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对于有多年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手来说,可能不当一回事儿,对于审判法官或办案能手来说,那就更不当作一回事儿。但对我来说,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我是谁啊?我是刚刚离开书本,有幸考入法院的一名黄毛丫头。

 

进入法院,我被分配到立案庭工作。立案庭是干嘛的?除了刑事案件之外,立案庭主要是受理当事人的诉状并进行审查,法定期限内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立案,立案,顾名思义,立案庭的工作就是这么简单。我原先的理解和这也大差不离。其实不然,人民法院就是人民的法院,很多事情还是替人民着想的。沭阳县法院从化解社会矛盾出发,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立案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为什么要设立诉前调解?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很多只是一时矛盾引起的,其交恶并不很深,加上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立案庭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说的这件事就是诉前调解的事情,而这件事情恰恰就是因为我从中调停得以矛盾化解。你说,值不值得讲来听听?

 

我在立案庭,只是跟在两个审判员后面做个书记员,打打下手,真正的工作是审判员的事情。昨天,我程序式地通知案件当事人到诉讼中心调解室接受调解,双方当事人来了,恰巧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被另一起突发的群体纠纷缠住脱不开身,如果就这样让当事人回去,觉得让当事人空跑一趟过意不去。我心里本能地就有一种自主调解的欲望,但是又担心调解不好。犹豫再三,我还是向庭长作了汇报,受庭长的委托,我决定试把牛刀!

 

这是一宗身体权纠纷的案件,被告是一家娱乐场所的老板,原告是一名来此卡拉OK的消费者,结果原告却不太OK。原告在消费时,手被房间的门夹伤,造成手指骨折,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寻乐寻个伤害。原告索要赔偿未果,一纸诉状将原告诉至法院,好家伙,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主张万把。这起案件,内行人一看责过分明,一目了然。我直接将被告单独叫到一边,告知他作为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应当保证场所设施的安全系数,否则对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义务。我又将有关法条一一地搬出来给他看,晓之以理,以理服人。被告本来一肚子辩白在我面前变得无语,最后只说了一句话:虽然场所设施的安全系数不够,但她是成年人,也应当小心注意。他低声地问我,能不能少赔一点?我一听,此事有门,我就故作沉思状点点头,对被告说:这事情我去找原告,帮你说说。我又将原告带至一边,原告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代理人,准备拉开架势讨伐一番。我没让原告先开口,直奔主题。我说你的诉求我都看过了,被告确实存在过错,但是你作为成年人,你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被告刚才被我一批评、一教育,已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给予赔偿,但你也不是没有过错,一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你能不能少要一点,双方各让一步,事情不就能完美地解决了嘛。我又刻意地对她的代理人笑了笑,用眼神征求了他的意见。代理人说:对呢,这样很好。这样一来,原告也就同意了我的提法。我帮他们算了一算,最终拟定4000元钱作为赔偿额,双方均无意见。因为审判员不在,我又不能擅自做主。我对他们说,你们先回去,明天正式来办理手续。

 

今天一上班,我就将这件事情向案件承办法官做了汇报,从承办法官的眼神、笑容就知道我昨天做的这件事情都在调子上。后来,当事人来了以后,承办法官做了调解。哈哈,调解结果和我的一模一样。庭长知道了也连连夸我。大家说,我这牛刀初试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