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人民陪审员在执行中发挥大作用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1-05-23 浏览次数:251
江苏省新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情况的优势,促进执行工作和谐开展。截至今年5月20日,由人民陪审员提供执行信息45条,参与执行57次,53起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在陪审员参执的所有案件中全部实现了无改判、零发还、无上访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人民陪审员积极协助法院执行本辖区内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运用法律知识、社会阅历和社会威望协助执行员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帮助法院收集、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人员线索、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协助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和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被执行人和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由于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较易掌握被执行人信息,该院在制订执行方案时积极向人民陪审员征求意见,对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准备处置预案。同时,人民陪审员还监督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该院执行员与被执行人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对缓解执行压力和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