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三斗站在被告席上听着法官宣读对自己的判决时,他心里有懊恼,有悔恨,有失望,但却也有一种心中大石落地的感觉。虽然知道自己将面临多年的铁窗生活,但是六年的逃亡经历让他觉得,与其每天过着心惊胆战,魂不守舍的日子,不如踏踏实实的面对自己应有的惩罚。

 

20059月底一天晚上,张三斗与老乡胡某、林某等四人从苏州返回无锡,他们本来是去常熟买衣服的,五个人返程的路上一路讨论着常熟服装市场的繁荣景象,大家兴致都很不错。由于第一次到苏州,开车的胡某对道路不熟悉,开了好久发现已经错过了上高速的口子,于是正准备掉头往回走,不想倒车的时候速度过快撞到了正好经过的行人方某。听到方某的惨叫,胡某立刻停车,张三斗和其它四人也从车上跳了下来。只见方某趟在车旁喊着救命,一条大腿上已经血肉模糊,这下五个人慌了神,随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人群中有人说:“快报警吧!”也有人说:“快点打120,救人要紧!”这时林某慌乱中从车上扯了一块布,帮方某将腿包扎起来,然后对众人说道:“打电话来不及了,要赶紧送医院!”张三斗和其它老乡们一听很在理,于是手忙脚乱将方某抬上来他们的小面包车,上车前还向围观的群众打听了最近的医院的位置。胡某加大油门向医院方向驶去,路上本来还有力气喊“救命”的方某,随着血越流越多,渐渐没有了声响。众人害怕了起来,要是人死了该怎么办啊?五个人在车里争论了起来,有人说要报警,有人说到了医院再说。这时候同车的林某站了出来,他认为不能报警,要是人真的死在了路上,事情就不好办了。“反正我们已经离开现场了,这里又没有人认识我们,我们赶紧把人放下,离开苏州,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林某帮众人分析了形势,大家开始相信如果把人送到医院,警察一定会找到他们,如果人没有救活,事情就更加麻烦了。于是他们赞同了林某的提议,为逃避责任,在林某的指使下,由胡某将车开到了工业园区一处偏僻的施工道路旁,由林某、胡某、张三都等人共同用毛巾捆绑住了已经奄奄一息的方某的手脚,扎住其嘴巴,用黑色塑料袋套住其头部,将其遗弃在该施工道路旁的土堆上,后驾车逃离。胆颤心惊的回到无锡,五人各自回了家,不再提此事。

 

第二天,工地上的工人就发现了方某的尸体,并报警。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方某躯干诸部位遭受外力作用致胸肋多发性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后腹膜大出血休克死亡,遂推定,方某应该是遭遇了交通事故后被人遗弃在工地上,没有及时抢救导致死亡。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了肇事车辆为的车牌号,也有群众举报了当时车上两男子对围观群众说要送去医院治疗的情况。很快胡某、林某和其它两名人员落网,并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但是,张三斗却逃走了,在回到无锡的第二天,他觉得自己犯了大错,于是告别了家人,离开了无锡,开始了六年的逃亡生涯。六年里,他换过两次姓名,靠着打零工勉强过活,他不敢去人多的地方,街上开过警车他都会吓的浑身发抖。六年里,他踏遍了大半个中国,没有一天他不在为那一晚的事情后悔和懊恼。201112月,已经疲惫不堪的张三斗在山东蓬莱市被民警抓获。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张三斗伙同他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实施捆绑、扎嘴、蒙头,并遗弃于偏僻无人的道旁工地上,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在明知被害人遭受汽车外力撞击受伤的情况下,遗弃被害人,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