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苏州中院叶兆伟院长率部分中院领导及张家港、太仓等六家基层法院院长专程赶到宿迁,与宿迁市两级法院领导就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为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深入交流。

  苏州与宿迁法院是结对共建单位,两地法院通过加强合作取得了很多共赢成果。当日两市、两级法院院长们就加强新形势下对口交流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形成了三点共识:一是两市法院要在原有工作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定期交流机制,形成两级法院院领导、对口工作部门两个层面的横向交流,确保省高院提出的要求和两市法院已达成的措施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在业务交流的方面,苏州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方面取得了一些创新性经验,宿迁法院可派出干警观摩学习,苏州中院定期邀请人民大学知名专家举办法律实务讲座,宿迁法院法官也可参与培训;三是两地在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加强合作,苏州法院将无偿给予宿迁法院一批装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