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构建隔离带 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分诉制
作者:周琪 发布时间:2011-05-19 浏览次数:312
18日下午2点,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少年庭圆桌法庭内正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陈某伙同2名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抢夺挎包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天只有未成年人陈某在案被审。原来该案主审法官是根据当日刚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而特别采取的单独分案审理。对此,陈某的父母和辩护律师都表示十分满意。
当日上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率先在全省推行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诉讼机制。这是该院继去年在全省首家实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后,又一次推出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区别于传统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共同犯罪中的未成人和成年人实行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的规定,此次是在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增添了“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案侦查、分案起诉和分案审判的制度”。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06年至2010年5年间,鼓楼法院少年庭审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该庭审理的共同犯罪案件的67.2%,共同犯罪成为未成人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法官在考察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也发现,少数未成年犯通过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诸多环节,对原本并不知晓的成年犯的犯罪动机、手段、方法、情节等也得到了解,并产生不良影响,以至诱发新的犯罪。
采访中,鼓楼区法院院长张文超表示,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对其分案处理,从司法程序上建立与成年犯的“隔离带”,可在更大程度实现对未成年犯的特殊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可以为下一步调研规范化量刑区分标准,提高未成年人“入罪”门槛等问题的研究,奠定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