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阳法院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切入点,在认真开展涉少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整合现有审判资源,不定期地开展法制讲座活动。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法制宣传员,工作之余,走进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利用涉少审判的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向不同层面、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群体宣讲法律,普及维权、护权知识。今年一季度以来,开展法制讲座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和谐校园”共建活动,巩固共建成果。去年以来,该院先后与丹阳多所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不定期地开展交流、讲座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可预料或存在的安全苗头性问题、倾向性违法犯罪隐患及时向相关学校及主管部门发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督促整改。

 

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落实措施有序进行。长期以来,该院对涉少未成年犯罪适用非监禁刑人员建立专门台帐,及时跟踪回访,关心失足未成年人的学习、就业与生活,对有重新犯罪迹象的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使他们及时醒悟,避免和预防重新犯罪,确保跟踪回访措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