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不断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借助第21个“全国助残日”,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助残司法环境,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开展残疾人维权法制宣传。该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深入镇村,开展“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主题法制咨询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扶残助残;选择典型涉残案例,通过组织残疾人旁听庭审,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残疾人维权意识。

 

完善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该院不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对涉残案件提供立案、调解、审理、执行一体化服务,帮助残疾人快速维权;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电话立案、就地审理、送款上门等司法服务,方便残疾人诉讼;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残疾人权益受损后及时得到保护。

 

召开残疾人维权专题座谈。该院邀请县司法局、残联、民政局等部门和残疾人代表,就如何建立残疾人维权联动协作机制进行了交流与座谈。座谈会上,两名残联工作人员受邀为特约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涉残案件调解,法院与相关部门还对完善涉残案件社会大调解机制形成了一致意见。

 

组织涉残案件判后回访。该院对涉残案件分类回访,尽可能为残疾当事人排忧解难;加强涉残案件的判后释法和心理疏导,认真听取涉残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司法助残工作;重视涉残案件调解、判决后的执行督促工作,确保残疾人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