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与工商局构建区域知产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2-11-09 浏览次数:334
为着力净化区域知识产权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高效助推市场主体打造自主品牌,近日,通州法院与通州工商局联合建立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诉调对接机制。即实行联合调处、交叉调处,法院参与行政执法阶段的诉外调解,配合工商机关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纠纷进入诉讼阶段后,工商机关应法院邀请参与调解或接受法院委托进行调解。
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机制。对经工商机关调结或工商机关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结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工商机关可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其法律效力,避免当事人因对调解协议反悔而造成讼累。
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工商机关定期向法院报送全区商标、不正当竞争的执法情况。法院定期向工商机关报送商标权案件的审理情况,对工商机关移送的案件及时反馈信息。双方及时共享、洞悉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领域、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动向和趋势。
案件研讨机制。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就双方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讨论,达成共识。对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涉及主体多、分歧意见大的案件,经双方提议可随时组织研讨,促进双方统一司法尺度和执法标准。
案件相互旁听机制。法院挑选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工商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听取行政执法人员对司法审判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要点的认识。工商机关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法院派员旁听案件听证、讨论等会议,听取法院对案件定性、处罚裁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执法合理规范。
联合宣传机制。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定期携手走访企业,开设知识产权法律课堂,倡导诚信经营和依法维权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联动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营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有效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严厉制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水平高、体系健全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