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三项措施促进创先争优工作
作者:田文 杨晓琦 发布时间:2011-05-16 浏览次数:253
为促进创先争优工作扎实开展,邗江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调动全院干警人人争优秀,人人为法院做贡献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法院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在经常性工作中评精神。采取定期讲评、阶段总结等方法,对日常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看全院干警落实制度是否自觉,细小工作是否认真,日常工作是否到位,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激励干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努力把工作精力聚在平时,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于经常之处见敬业,于细微之处见精神。
在急难险工作中评能力。把执行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作为考核干警综合能力素质的重要载体,每逢重大大工作任务,都坚持做到事前有动员,事后有总结,对在执行急难险中任务中能力素质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并作为后备干部的培养对象。今年来,该院所提拔使用的中层干部都是在执行急难险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以此激励干警提高素质创先争优。
在全局性工作中评典型。坚持通过选树典型的的方法,为干警树标杆、定标准,通过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努力形成全院弘扬正气、争先进取的良好氛围。执行局副局长张玉群在执行东升船厂关闭案中,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历经2年,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使市、区领导关注的重大民生案件顺利执结。该院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他为市劳动模范,有力地调动了全院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