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行“法官寄语”温暖少年犯的心
作者:杨宝杰 发布时间:2011-05-16 浏览次数:242
“小李,也许你曾对自己丧失了信心,也许你觉得生活已经没有前途,便是今后的路还很长,每个人都可能可能会误入歧途,希望你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要自暴自弃,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用诚实和勤劳开启生活的新一页。”在近日宣判的未成年被告人李某抢劫一案的裁决书上,新沂法院的主审法官附上了这样的寄语。
看到这饱含希望和关爱的“法官寄语”,回想起法官们在审理过程中的对自己的帮扶和教育,少年犯李某紧紧攥着判决书,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近年来,新沂法院少年审判庭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中不断探索创新,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达到对未成年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目的,日前,他们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创新改革,一是在叙述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同时,根据庭前调查报告说明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信息;二是在叙述判决构成及判决理由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剖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以及能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三是使用人性化的语言,在判决书后增加体现关爱和希望的法官寄语等内容。这一改革,突出了裁判文书的教育功能,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亲和力,有效促进了对未成年人犯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少年犯家属的一致好评。